“文強弟婦包養男人”真的那麼主要嗎?

2009年10月16日09:28起源:年夜河網張培君
變動位置用戶發送HNZB到10658000,訂閱河南手機報。早報+晚報,天天一角錢。
從謝才萍被警方刑拘開端,她的身上就會聚瞭良多話題。上月有媒體稱在市公安局的打黑結果展上,展出瞭“謝才萍生涯***,包養瞭16名壯男供本身淫樂”的內在的事務,被國際媒體廣為轉錄發載。不外,此新聞被警方證明是虛偽新聞。(10月15日《重慶日報》)

謝才萍被押上法庭接收審訊,算是她咎由自取。但某些媒體隻把眼光放在她“包養男人”方面就有些跑偏瞭。

對重慶黑社會加以摧毀並無情曝光,警方與媒體均功不成沒。從謝才萍是文強弟婦來看,順著這把維護傘究查下往,列數她犯下的驚天年夜罪並深挖官商勾搭面前的本源,這才是題中應有之計。遺憾的是,某些媒體對她的私生涯越來越感愛好,不吝發布重磅描寫,描繪人傢淫婦的嘴臉。就算謝才萍“包養16名男寵”有一點現實,媒體如許猛挖人傢的“床上故事”也很不敷意思,究竟“紅杏出墻”不在法令的束縛范圍內,更不在此次法院審理的范圍。何況“此新聞被警方證明是虛偽新聞”,僅僅依據謝才萍與一位帥哥關系暗昧就大批演義,堆砌桃色消息,這並不是多刻薄的工作,弄欠好還要為此惹下訴訟。記得安徽女貪官尚軍落馬後,那時也有良多媒體深挖她面前的戀人,但之後證明年夜都為虛偽報道,有的甚至是憑空誣捏,最初刊登文章的媒體與作者還是以向當事人性歉。

“文強弟婦包養男人”真的那麼主要嗎?媒體痛打“落水狗”也要有現實依據,這種隨意作踐犯法嫌疑人,並不是法制社會框架下所應有的立場。

義務編纂:
返回新聞中心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