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鄭州市豐收路與經一路穿插口,金水公循分局傢屬院內,一名男子站在7樓樓頂,拉出條幅,寫著“包養小三,天理不容”等字樣,並扔下傳單,稱老公是派出所平易近警。數小時後,該男子被平易近警勸下。
欲跳樓男子拉出寫有“拋妻棄子,包養小三,天理不容”的條幅(weibo截圖)
昨日下戰書,河南商報記者接到市平易近報料,鄭州市豐收路與經一路穿插口金水公循分局傢屬院內有人跳樓,並拉出條幅。
下戰書3時許,河南商報記者趕到事發地址,消防氣墊安排在樓下,120急救車、119消防車排在路邊,多名平易近警在現場保持次序。
在一棟7層居平易近樓的樓頂,一名中年男子坐在房簷一角,並從樓頂扯出一條條幅,下面寫有“拋妻棄子,包養小三,天理不容”等字樣。
據那時途經此處的一名男人稱,跳樓男子那時還扔瞭很多傳單,傳單上寫著:龍子湖派出所平易近警某某某擯棄老婆,包養小三。並配有一男人頭像。
下戰書3點30分擺佈,顛末豐收路派出所平易近警數小時的勸告,終於將跳樓男子勸下。
昨日下戰書5點擺佈,記者從豐收路派出所得悉,跳樓男子姓張,本年40歲,因傢庭瑣事與丈夫發生糾葛,兩邊爭論不下,男子一時氣急欲尋短見。今朝,該男子情感穩固。此外,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龍子湖派出所懂得到,他們單元確切有傳單上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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